
四川大竹县城拆迁风波的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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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克勤 文章来源:转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2 【字体:小 大】 | |
四川大竹县城拆迁风波的背后 ■本报记者 王克勤
强拆之夜,“我家七个人被抓” 2008年4月24日 ,四川省大竹县城幸福街54号房屋及商铺被强拆。
“从强拆的前一天晚上到当天,我们家先后有7人被抓。” 这间房屋的产权人、42岁的残疾人刘世林及他的亲人们告诉记者,从23日下午刘世林与妻子从县法院出来后,便被警察跟踪,“到晚上8点,警察、政府工作人员等足足有一百多人围在我家周围。” “看到自己一生心血换来的房产就要被不明不白地强制拆除,我流着泪不顾左腿的病痛,趁他们不注意,拼命地爬上自家房顶。”之后,刘的妻子被叫到县建设局“商谈”,刘的妻子告诉记者“在建设局看到有那么多警察,还有许多蒙面的人,我便吓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刘的妻子被送往医院。刘告诉记者:“我的妻子还在医院抢救时,他们便开始抓人了。” 最初被抓二人。刘的侄女婿廖克云告诉记者: 4月23日23时 ,他和刘的二弟刘世刚被“通知”来到建设局“商谈”。进门后,二人的手机即被搜走。23时10分左右,“四个特警将我们押上车,并进行录像”,后来“把我们送到县城外的东柳派出所,分别关在两间房子里,警察对我们进行询问笔录”。刘世刚告诉记者“警察说,你知道为什么带你到派出所?是因为你家老大刘世林极其不配合建设局、开发商的拆迁开发!” 接着被抓三人。刘的二弟及侄女婿被抓后,从医院赶回来的刘妻给二人打不通电话,非常着急。23时30分许,刘的三弟刘世红、四姐夫尹发文、外侄蒋华便前往县建设局找人。在离县建设局不远的大街上,刚刚获悉二弟他们被抓的消息,正待返回。“突然从身后冲上几个蒙面警察,将我们三个抓了起来。”“之后,我们被带到县建设局”同样他们的手机也被搜走并关机,同时从他们身上搜走的还有他们准备拍摄强拆的录像机。蒋华告诉记者:“有警察对我们讲,我们怀疑你们身上有易爆物品!” 24日凌晨2时许,刘的大姐、二姐及妻子等众人赶到建设局找人,被告知“不知道”。恰好此时刘的外侄蒋华借上厕所之名,从窗口向楼外喊话,大家方知他们被关在里面。此后,刘妻找公安局长等相关领导。 刘的妻子告诉记者,拆迁办的袁居奎(借调到拆迁办的警察)对她说:“你快叫你老公刘世林从房顶下来。”刘妻说:“你们抓了5个人,你们要把他们全放出来,而且我要亲眼看到他们,我老公才会下来。”公安局局长当场打电话,大约两点多钟快三点时,才放他们出来。 最后又抓二人。晨5时许,刘世林被从房顶上“动员”下来。“我一下来,便被警察推到车上直接拉到建设局。在建设局,我见到了副县长孙忠及建设局局长朱和志等干部”,商谈最后以“房子拆了后慢慢解决”告终。晨7时许,正欲回家的刘与妻子在建设局门口,突然被“几个蒙面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东柳派出所分别关在两间房子里,直到下午17时,“才释放了我们”。 当刘与妻子赶到家时,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
残疾人刘世林何以遭遇如此“依法强拆”?
刘皮匠:“煌歌拆迁,太亏人了!”
刘世林做皮鞋营生已有20多年,因此被当地人称作“刘皮匠”。
刘出生在大竹县余家乡的一个小村庄,初中刚毕业,15岁的他便因骨结核致使左腿残疾。1984年,他来到县城跟人学做皮鞋,1990年便独立门户成了一个皮鞋加工户。1996年,30岁的刘拿出所有积蓄在最繁华的“百年老街”——幸福街购得一处三层的砖木结构商住房,即幸福街54号房产,并及时办理了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变更手续,还缴了5千多元土地出让金,出让期限40年。从此刘便住在这里与3个徒弟以加工皮鞋为生,一层门市,二层加工,三层住宿。“每月纯收入有七、八千元左右”。
五年前,即2003年,刘所在的商业老街被县里划入了“北门片区旧城改造”的范围。刘说“旧城改造,我们举双手赞成!”这条街上的房子基本都是三层的砖木结构商住房,居住在幸福街75号的陈维富老人告诉记者:“大部分房子都在一百年以上了,太旧了!”
县国土局、建设局的许多文件显示,此次旧城改造不仅包括了刘所在的幸福街,还包括了周边的民主街、新生街,以及部分菜农居民区灯塔居委会和紫金桥居委会。不仅拆迁居民商户,还要拆迁居住在这里的一批机关与企事业单位。这个从县城北门到城中心小游乐园的地块“用地面积191.3145亩”。
2003年9月,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以下简称煌歌公司)取得了这个片区的土地使用权。 10月7日 ,县计委批准了该公司在此地块建设“煌歌商业广场”的商业开发项目,此项目后来改名为“煌歌·城市之星”。
2003年底开始,县国土局办公楼大院首先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接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商业幼儿园、城关粮库等机关单位的房屋从2004年开始签署并实施拆迁。
居民商户的拆迁从2004年4月也开始实施,分阶段陆续进行。建设局分管拆迁工作的副局长涂建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整个拆迁区总共有居民商户1398户,目前已拆了800多户,还有540多户没有拆迁。”居住在幸福街54号的刘世林便在已经被拆迁的数字里。
2007年拆迁进行到刘世林所在地段,刘告诉记者,5月的一天,县拆迁办的林道兴来到家里正式谈拆迁事宜。之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县拆迁办的人来谈拆迁的事。之所以一直没有谈下来,就是“太亏人了!”。
其一,安置补偿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不符。
刘的《房产证》上记载面积是:111. 5平方米 。其中门市面积31. 5平方米 ,住宅 80平方米 。拆迁最终是按此面积计算补偿的。
但是,刘称自己房屋实际面积是:135. 96平方米 ,其中门市面积达 61平方米 ,住宅74. 96平方米 。对此,刘解释:“为什么办证时,面积办小了,是为了少交办证的费用。”
从2007年面临拆迁开始,刘便不断请求建设局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测绘,强拆当天早晨建设局委托大竹县方圆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刘的房屋进行了测绘,测绘结果总面积与刘所陈述的完全一致。
由此,刘认为拆迁补偿面积让自己亏了24. 46平方米 。
刘的代理律师王振宇、杨作福告诉记者,《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其二,安置补偿价格严重偏低。
开发商给刘的房屋安置补偿价格是:门市7630元/平方米;住宅1100元/平方米。刘认为这个价格极不合理。刘说,拆迁期间我所在的这个黄金地段门市价格是30000元/平方米;住宅是2000元/平方米。记者走访了这个最繁华路段,价格与刘所述基本一致。在煌歌公司的“煌歌·城市之星”售楼大厅,售楼小姐告诉记者,建设中的煌城名邸下面的门市共4层,每层都在4000多平方米,目前的销售价格是30000元左右/平方米,上面的高层住宅,价格是2600元左右/平方米。这个高达30层的“城心尊宅”的地基正好就建在刘的房屋所在地。
刘对记者说,“按照开发商的评估结果我的房屋仅仅只有32.8万元;按市场价格算至少应该值198万元,二者之间的差异高达165万元。”“是开发商实补房价整整五倍多的血汗钱就被他们明火执仗地‘依法’抢劫了!”“你说,哪个会签这样傻的卖身契?”
其三,原地安置方案让被拆迁人无法承受。
刘告诉记者,按照拆迁法规,我们可以要求产权调换安置,但拆迁办的人说,原地可以,但提供的商铺面积一般都在 90平方米 到270多平方米,价格也高达3.6万元/平方米。小本生意人买不起,只能接受不等价的货币安置。其实他们一直是在逼我们离开这个黄金地段。
刘说,在协商安置区位的问题上,拆迁以后,不能回迁自己原有的地段和口岸,在这个问题上利益差别最大,在北门片区每个黄金口岸,基本上由开发商占据,所以被拆迁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凡是黄金口岸都定为非安置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是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规划。
一位在拆迁办工作的公务员告诉记者:“确实太亏人家刘世林了,同样都是人,为什么你开发商发财非得让平民百姓遭殃呢?”
其四,只算房价,不算地价。
刘与他的外侄告诉记者,目前很多机构在估价的时候,只是把房屋价值计算到补偿方案中去,而省略了土地的价值,导致了估价结果偏低。事实上土地的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本身的价值。刘说:“为什么开发商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自由转让土地,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民事主体平等的我却不能呢?”,“在北门片区,我是实实在在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听说煌歌公司根本就没有交出让金,他为什么就这么霸道呢?”
刘皮匠:“上访回来,当天被抓”
为了动员刘世林早日拆迁,“拆迁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
刘告诉记者,拆迁办的人不断来家里,“吓唬、哄骗什么招都用了!”,2007年10月的一天,北门派出所警察陈世忠还带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好几个领导来皮鞋加工点给他做工作,人家听了他的情况后,都说,这样拆迁不公平!对此记者采访了曾经到他家去过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安全、纪检组长唐元森等,唐元森称“去过无数次,县里布置的工作,找他谈。”
2007年12月15日 ,煌歌公司以“协商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导致拆迁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为由,向建设局提出《行政裁决申请》。
2008年1月17日 ,大竹县规划建设局做出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责令刘在15日内自行搬离,“拒不搬迁,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刘说,为了让他接受这个决定,建设局“最大限度的”为他在评估价基础上又上浮了一些,总额也不过45.9万元。
于是,刘世林开始四处奔走、申诉求告,甚至让自己后来前往汶川抗震救灾的儿子所在部队向当地政府发来公函期望公正处理拆迁问题。
就在刘四处申诉的时候, 4月10日 ,他先后收到县法院的《裁定书》与《执行通知书》。“准予执行竹建行裁字(2008)第0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责令你在 2008年4月13日前 履行上述裁决书所确定的腾空大竹县幸福街54号房屋的义务,并依法交纳执行费500元,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4天后,县法院的一纸《公告》贴在他门口,“到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我感到非常绝望!”刘带着自己的妻子离开了县城, 4月23日 ,当他回到县城后,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6月12日下午 ,刘与妻子以及幸福街上已被拆迁或将被拆迁的几户人家共5人从四川省信访局回到县城,曾经担任过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建设局副局长的涂建明连续打来电话。刘对记者说,“我们刚刚走进家门,警察袁居奎便赶到家里。之后又来两个警察,将我带到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后,刘的妻子陈昌英说,她还听见有人打了四次电话请示说:“刘世林拘留条件不成熟,不够拘留条件,又是残疾人,儿子又在抗震救灾。”对方回答说:“必须拘留五天!”那个警察随后对刘说:“刘世林以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现给予你行政处罚拘留五天。”
大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这样写的“ 2008年5月12日 违法行为人刘世林在大竹县规划建设局以吵闹的方式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致使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刘世林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刘是怎样“扰乱单位秩序”的呢?刘告诉记者: 5月12日 正好是汶川大地震的日子,下午2点,我与妻子来到建设局找到了局长朱和志,申诉我的房屋不公平强拆的问题,没说两句话,便地震了!地震的时间是下午2点28分。“朱和志跑下楼去,我一个瘸子在非常恐惧的状态下被妻子扶着走出了建设局的办公楼。”
刘说,建设局与县政府、县委在一个大院里。当时,大院里站的全是人。我与妻子也站在院子里,下班时间,看到朱和志要坐车走了,我上前问话,朱局长让我晚上到他家里去找他。晚上我到他们家属院时,被门卫拦在门口,一直没见到朱局长。
对此,朱和志这样向记者解释:“刘世林是下午两点到的,他的言语非常过激。地震时,我还以为是他在搞什么事情!他怎么离开的我就不清楚了。”朱还特别强调:“我们大竹说实在的,在拆迁这一块绝对是依法拆迁、为民拆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这一点请你们相信,我们是一个对老百姓负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刘世林告诉记者“拘留所把我与吸毒人员、小偷关在一起,渡过了难熬的五天。”“这段时间我吃不下,整夜流着泪到天亮,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合理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还遭到这样巨大的侮辱!”
刘还告诉记者,在他被关押期间,16日下午,大竹县电视台到拘留所给他录像、采访。警察和电视台的人还对刘说:“只许说好的,不能说拆迁方面的事情,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了,你只需要配合我们的工作。”
当天晚上,大竹电视台新闻节目向全县播放,“说刘世林阻拦拆迁,组织非法上访,连续播放三天。”居住在幸福街55号的 李祚渤 老师告诉记者,在电视里只看见刘世林嘴在动,手在舞,只有画面没有声音,治安大队的警察还讲,对非法上访、非法上网的都要立案侦查。拆迁区的许多居民均向记者证实了看到这一新闻画面的情况。 一串拆迁抓人名单
其实此次拆迁中被抓的人不仅只有刘世林一人。
大竹县北门拆迁片区的居民们给记者提供了一个因拆迁引发被抓、被关人名单表:从2005年开始至今,先后有11人被抓、被关过。
他们分别是:
1、陈华胜,男,68岁, 2005年7月28日凌晨5时 因“妨碍公务”被抓,在大竹县看守所关押12天。
2、蔡明翠,女,55岁, 2007年11月17日早上8点 因“妨碍公务”被抓,在大竹县看守所关押5天。
3、唐亚妮,女,32岁,系蔡明翠女儿, 2007年11月17日早上8点 因“妨碍公务”被抓,在大竹县东柳派出所关押1天。
4、沈茂兰,女,33岁, 2007年11月17日早上8点 因“妨碍公务”被抓,在大竹县看守所关押9天。
5、廖克荣,男,42岁, 2008年4月23日晚上23时10分 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县建设局及东柳派出所关押3小时。
6、刘世刚,男,40岁, 2008年4月23日晚上23时10分 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县建设局及东柳派出所关押3小时。
7、尹发文,男,45岁, 2008年4月23日晚上23时30分 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县建设局关3小时。
8、刘世红,男45岁, 2008年4月23日晚上23时30分 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县建设局关3小时。
9、蒋华,男,24岁, 2008年4月23日晚上23时30分 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县建设局关3小时。
10、陈昌英,女,40岁, 2008年4月24日晨7时 许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东柳派出所关押10小时。
11、刘世林,男,43岁, 2008年4月24日晨7时 许因“涉嫌妨碍拆迁”被抓,在大竹东柳派出所关押10小时。
2008年6月12日下午7时 许刘世林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再次被抓,在大竹县看守所关押5天。
被建设局副局长涂建明称为极其成功的“1117”强拆大行动中,大竹县对那里的六个“钉子户”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此次行动中,抓了3个人,关押时间最长的是女青年沈茂兰。她给记者出示的大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是这样写的:“ 2007年11月17日上午 ,大竹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竹阳镇紫荆桥巷内蔡明翠等六家人进行强制拆迁,但蔡明翠及其女儿唐娅妮、沈茂兰以索要更多拆迁费为由对拆迁工作不予支持,并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上午9时许,拆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蔡明翠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搬迁时,沈茂兰多次拦截过往的搬迁车辆,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据此,沈被“行政拘留九天”。沈告诉记者“我不过就是说,让他们抬东西时要小心点,下大雨盖好我们的东西,这就成妨碍公务了!”“其实我们被逼得没有法子了,已经签了协议的,他们还抓人!”“抓我们的人全戴着黑头罩!在车上我据理力争,却被打了好几个耳光!”“何况我只是一个租房户。”沈在给记者陈述时一直在哭泣。
对数次拆迁行动中动用防暴警察之说,县公安局副书记张嗣敏拒绝回答,“你去找拆迁办吧”。一年前还担任公安局副局长、一直负责拆迁办工作的建设局副局长涂建明没有否认这一说法,并告诉记者在“1117行动中,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从达州市还调来了一批特警协助拆迁工作。”
记者在北门片区采访时,每天都会见到许多被拆迁人以及将面临拆迁的当地居民与商户,他们反映的问题与刘世林所面对的问题基本一致,拆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拆迁安置补偿价格过低;原地安置无法实现等等。
“其实更严重的是对拆迁区机关单位的拆迁!”原拆迁办工作人员张良欣(注:化名)对记者如是说。
大量国有资产,“几乎白送了”
张良欣对记者讲,北门片区拆迁涉及到24个机关单位与企业,涉及到大量国有资产的拆迁与处分,“把话讲得直一些,县政府把大量国有资产几乎白送了!”
在这个片区里,拆迁最早的单位是——县国土局。
县国土局的干部徐建懋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上是这样写的:“国土局地块有办公楼四楼一底、门市8间(价值约240万元)以及新修的档案综合楼(价值100万元)及机关院坝(土地面积约7亩)总共达600多万元左右的资产,则以300万元左右的价格协议卖给了煌歌集团。”徐建懋说“最后实际上是203万元卖给煌歌公司的。”
“国土局档案综合楼 1300平方米 ,2003年底交付尚未使用,就被扩大拆迁,且评估不实,财政结账86万元,煌歌公司只给评估了74万元。”徐建懋提供的另一份材料里还有这样一段表述。
“其实县粮食局、就业局、城关粮库、幸福小学等单位也是被以极低的价格拆迁的”。不仅徐建懋如是说,县里的好几个不敢公开身份的干部也是这样向记者介绍的。
对于县粮食局拆迁的问题,徐建懋提供的一份材料上是这样写的:“2003年,粮食局地块与达县银河房地产公司协议价600万元,县上却不准卖,要求以82万元左右的价格强制卖给煌歌公司。为此,粮食局职工和银河房地产公司曾找过县上相关领导,均被制止。”
记者曾前往粮食局核实,被告知,“不知道,是前任局长经手的事情”。记者数次联系被传言“因此调整到其他单位的”原局长王长全,接通电话后王称:“不知道”,然后再也不接记者电话。
在这个区域里,有一家单位的拆迁显得“十分艰难”,那是同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董事长秦宪福介绍,2001年,县法院拍卖原来属于酱油厂的地盘时,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得这块不到5亩的地盘。2003年这个地块也被划入了煌歌公司拆迁的范围。据县拆迁办的知情人介绍,两家都是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内行,一开始永固公司便不肯示弱,自己找了一家成都的评估公司评估,结果评估资产价格是960多万元,而煌歌公司请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仅为300多万元。
双方谈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最后县里的一位领导出面给永固做了不下8次工作,逼得人家永固按600多万元卖了。”秦宪福告诉记者“是这样的,去年达成的协议,卖给他们了。”
但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幸福小学远没有私人企业永固公司幸运。幸福小学原校长周小芳告诉记者,学校被拆迁的面积达8.53亩,从2006年初拆迁谈判了两年多。一开始,他们评估的价格仅仅是253万元,太亏了,我们不答应。为此县里还专门召开了两次关于幸福小学拆迁安置问题的会议,形成了两份会议纪要。2007年,对方又出了一份评估报告,价格变成273万元,我们也没有答应。他们提出再给学校赞助100万元,也就是373万元,我们还是不答应,太亏了!我不想做幸福小学的罪人!但是,就在谈判价格已经谈到500万元时,教育局却突然给我通知,让我“下课”,通知我的时间是 2007年8月12日 。
周小芳说,我走了不到一个月,煌歌公司只用了200万元就把事情搞定了。而当时我连500万元都没有答应的。
许多人告诉记者,不仅很多机关单位的大量国有资产被贱卖,连同大竹县监管国有资产的部门——县国资办的五间门市也存在被贱卖的问题。为此记者多次前往县国资办求证调查。国资办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说假话良心上交待不过去,说真话又不敢!一家人还在这里。”
他还告诉记者,此前他已经被县里打了招呼,不让接待任何记者。
“不仅白送土地,还要赔上嫁妆”
“其实此次拆迁改造中最为严重的不是老百姓的个人房产被剥夺式强拆,也不是大量国有集体资产被廉价处分,而是巨大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空手套走!”
县国土地局的徐建懋指着地图对记者讲:“县城最中心的200亩土地几乎是白送了,而且还赔上了嫁妆。”
大竹县是否将城中心最繁华的地块白送了呢?
其一,“土地几乎是白送了”
2003年9月29日 ,大竹县将北门片区191.3145亩土地,以起始价1.8亿元竞拍,“仅仅三个回合,只加了80万元”,土地便被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
之后,县土地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文书。记者发现,1.808亿元土地出让金,其实并未完全进入政府账户,而是一开始就被“规定”给了开发商:一、返给开发商拆迁费16008.56万元;二、返给开发商基础设施建设费1500万元。即“扣除返还费用后国土资源局实收571.44万元(其中:政府土地纯收益221.44万元;土地征地费用35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此地块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并未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煌歌公司实际上只向政府支付了571.44万元,其余应首先缴纳的1.75亿元,实际并未缴纳。
大竹县拍卖近两百亩城市中心土地,最终政府的纯收益仅仅221.44万元。
徐建懋在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写道:“在拍卖的191亩土地中,有农村集体土地58亩,至今未付安置补偿等各项费用。若将拍卖所得571.44万元进行补偿结付,国土局还要倒贴一砣。如果按照当时征用菜地的价格每亩至少在14至15万元。也就意味着,国土局尚欠农民的870万元。如此算来,国土局出让这块土地实际上不仅没得到一分钱,还要倒贴进去数百万元。”
其二,“再送土地”
2003年11月21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件:“同意因规划调整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给煌歌公司。4天后,大竹县国土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补国有土地出让”的合同,给煌歌公司增补国有土地总面积11.31亩。
此后,徐建懋发现这是一起“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在给“尊敬的中共党组织”写好一份《遗书》后便走上了举报之路。
2004年7月16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4)117号”通知,称:“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你公司关于大竹县2003-拍-07号地块土地登记申请时,没有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政府在补充11.31亩国有土地供地中违背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予纠正。”“收回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中(三)、(四)条批复给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11.31亩。”
“如果这期违规问题不能得到纠正,开发商又要上演一次空手套白狼!”徐建懋称。
此次增补土地的出让金是71.28万元,合同上写着“全部为政府土地的纯收益,根据大竹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全部出让金71.28万元作为政府投入,全部交由开发商建设小游园。”
徐建懋说,如果是合法出让,按拍卖价测算,这11.31亩至少也值1017.9万元,怎么仅仅71.28万元协议出让给开发商呢,而且最后还分文不收?
徐提供给记者的相关材料里还写道:擅自修改总体规划。07地块拍卖后,先后五次修改图纸达100多张,使土地面积从191亩增至205亩(把国土局职工住宅楼和局新修的档案楼又搭进去)。
2003年10月17日 ,大竹县建设局“关于《关于对大竹县2003-拍-07号地块红线用地适当调整的紧急函》的复函”中决定将小游园地盘、农业银行所属规划用地、原东大街后院用地、国土局住宅楼、档案楼规划用地纳入煌歌公司整体商业开发。
还有一份文件上写着“增加开发范围,在原定红线外,将县总工会住宅及饮料厂部分用地纳入东段开发范围。”
……
徐建懋告诉记者,省国土局执法局虽然也介入此事,但最终也不了了之。
其三,农贸公司的土地
2003年10月29日 ,大竹县建设局为农贸公司的土地去向专门发文称:“为有利于旧城改造,使北门片区的改造更完善,现对2003-拍-07号地块用地作如下调整:原农贸公司所属部分用地纳入整体开发。”
11月25日 ,大竹县国土局与煌歌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补国有土地出让”的合同,给煌歌公司增补国有土地总面积11.31亩。其中包括“农贸公司背后土地面积 550平方米 ;农贸公司土地面积1120. 1平方米 。”
此项政府决定在徐建懋举报后被大竹县人民政府自己于2004年7月废止。
但是,一年后,也就是 2005年9月21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出笼了一个《关于农贸公司住宅楼搬迁的会议纪要》。纪要称:煌歌公司在北门粮店地块平基开挖过程中,由于放坡系数不够,导致土方滑移开裂,影响农贸公司住宅楼的安全,为尽快排除危险,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该住宅楼的住户必须尽快搬出,并由煌歌公司统一开发。
这样,农贸公司的土地最终进入了煌歌公司的手里。
其四,县城中心的小游园变成了“煌歌大厦”
大竹县城中心有一个小游乐园,是县城老百姓“耍的地方”。2003年9月,大竹县政府公开拍卖的2003-拍-07号地块位于北门至小游园之间,并未包括小游园在内。
煌歌公司在得到整个2003-拍-07号地块后不到一个月,即 10月23日 ,大竹县政府出台了第57期《会议纪要》,纪要称:“会议同意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003-拍-07号中的土地置换小游园 2880平方米 的土地。并由煌歌高规格新修建占地不小于 3200平方米 的市政公益设施。”
记者看到,原来小游园所在地已经变成了高21层的“煌歌大厦”,煌歌公司就在这栋楼上办公,其售房部原来一直也在这里。售楼小姐告诉记者,这栋被称为“地王大厦”的房子及商铺大部分已经卖完了。
而一路之隔的“煌歌广场”上到处矗立着该公司的广告牌,靠北的地方有一个新修的煌歌售楼中心。傍晚时分,无处可去的市民聚集在“煌歌广场”上,聆听着煌歌的售楼广告。
煌歌公司不给记者提供拆迁中的任何一份协议与合同。针对大竹县北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中出现的一系列土地问题,记者到国土主管部门县国土局采访核实。在竭力追问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谢继华称,这是前任局长张显才手上经办的事情,现任局长不好说。谢接着说,张显才退休了,两年前也是因为这个事情受了一些影响,主要是引咎辞职。
当记者问到此案的相关材料是否可以查阅时,他告诉记者几年前这个地块的材料全部被达州市检察院拿走了。记者看到了一份署名王海清的借条:“今借到大竹县国土资源局2003拍07地块出让资料一套。”日期是“ 2004年9月23日 ”。
就此记者找到了当年前往大竹县国土局“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达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察处处长魏川,魏告诉记者:“档案还在我们这里,这个问题我不便回答。”
拆迁,“政府到底该是啥角色?”
“大竹县政府参与拆迁!并且组织强拆!”
在北门拆迁片区里,许多居民以及一些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对记者这样说。
原县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张良欣对记者说,北门片区的拆迁自开始便是政府一直在抓的事情。那么大竹县的政府部门是如何抓的?
就在 2003年9月6日 《四川日报》、《达州日报》刊登“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的第12天,中共大竹县委发出了“竹委函(2003)86号”文件,正式成立了由大竹县县长胡杰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成员及国土、建设局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县上各委、办、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大竹县城市房屋拆迁领导小组。其中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排在各委办局的前三位。连同教育局长、工商局长均被确定为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原土地局长时任副县长唐瑜玲兼任,仅在这个办公室任职的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就达25人,其职责是“负责城市房屋拆迁中日常工作”。
2007年8月,煌歌公司给“尊敬的县委书记向此德”的一份《汇报》中称:2004年10月,该项目拆迁工作正式启动,至今我公司已投入拆迁、建设资金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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